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春節期間同學聚會,張某燃放的煙外接式硬碟花在空中炸響,碎屑崩入同學劉某右眼險致其失明。記者昨天獲悉,密雲法院判決張某賠償劉某19萬餘元。
  去年春節長假期間,劉某與同學張某、王某等人聚會,併到王某開設的飯店吃飯。其間,劉某、張某、王某在飯店院內地上尋找燃燒未盡的組合煙花並點燃,結果煙花點燃了院里的中草藥。三人將火撲滅後準備往屋裡走時,張某再次將未燃盡的煙花點燃,隨後跑到正前方的劉某身後,推劉某肩膀往前跑,劉某因為被推而回頭看,恰好煙花在空中炸響,碎屑崩入劉某右眼,致其右眼球穿通傷,進行了玻璃體切割術。劉某起訴張某及開飯店的王某夫婦索賠隨身碟22萬餘元。
  法院認為,張租辦公室某第一次燃放未燃盡的煙花,引燃了院內的中草藥,應當引以為戒不再燃放,但並未意識到可能發生的危險,再次點燃未燃盡的煙花,導致劉某受傷,應當進行合理賠償。王某夫婦作為飯店的經營者,對於受邀就餐人員的人身安全負有保障義務。法院判決張某賠償劉某19萬餘元,如張某不能履行賠償義務,王某夫婦要按照賠償數額的20%承擔補充賠償責任。  (原標題:同學聚會放煙花一人傷眼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dqyaplhpuqg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